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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泰B股: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如适用):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获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 2019 年 12 月 12 日上午 9:00 时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代董事长刘剑先生主持。本公司董事共 9 名,应出席董事 9 名,出席董事 9 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19 年 12 月 9 日以短信、邮件方式向所有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以 4 票同意,5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伊泰置业部分房产的关联交易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伊泰置业部分房产的关联交易公告》。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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